揚州危險品物流公司危險品運輸界定標準
第1類爆炸品
本類化學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(如受熱、受壓、撞擊等),能發(fā)生劇烈的化學反應,瞬時產(chǎn)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,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,發(fā)生爆炸,對周圍環(huán)境造成破壞的物品,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,但具有燃燒、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,或僅產(chǎn)生熱、光、音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煙火物品。
爆炸性是一切爆炸品的主要特性
這類物品都具有化學不穩(wěn)定性,在一定外界因素的作用下,會進行猛烈的化學反應,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:
·化學反應速度極快。一般以萬分之一的時間完成化學反應,因為爆炸能量在極短時間放出,因此具有巨大的破壞力。
·爆炸時產(chǎn)生大量的熱。這是爆炸品的主要來源。
·產(chǎn)生大量氣體,造成高壓。形成的沖擊波對周圍建筑物有很大的破壞性。
對撞擊、摩擦、溫度等非常敏感
任何一種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給它一定的能量--起爆能。某一爆炸品所需的最小起爆能,即為該爆炸品的敏感度。敏感度是確定爆炸品爆炸危險性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志,敏感度越高,則爆炸危險性越大。
有的爆炸品還有一定的毒性
例如梯恩梯、消化甘油、雷汞等都具有一定的毒性。
與酸、堿、鹽、金屬發(fā)生反應
有些爆炸品與某些化學品如酸、堿、鹽發(fā)生化學反應,反應的生成物是更容易爆炸的化學品。如:苦味酸遇某些碳酸鹽能反應生成更易爆炸的苦味酸鹽;苦味酸受銅、鐵等金屬撞擊,立即發(fā)生爆炸。
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
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、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,并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:
臨界溫度低于50℃時,或在50℃時,其蒸氣壓力大于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;
溫度在21.1℃時,氣體的絕對壓力大于275KPa,或在54.4℃時,氣體的絕對壓力大于715KPa的壓縮氣體;或在37.8℃時,雷德蒸氣壓大于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氣體。
第一項易燃氣體
此類氣體極易燃燒,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在常溫常壓下遇明火、高溫即會發(fā)生燃燒或爆炸;蛑卸
所有壓縮氣體都有危害性,因為它們是在高壓之下,有些氣體具有易燃、易爆、助燃、劇毒等性質(zhì),在受熱、撞擊等情況下,易引起燃燒爆炸或中毒事故。
第2項 不燃氣體
不燃氣體系指無毒、不燃氣體、包括助燃氣體。但高濃度時有窒息作用。助燃氣體有強烈的氧化作用,遇油脂能發(fā)生燃燒或爆炸。
第3項 有毒氣體
該類氣體有毒,毒性指標與第6類毒性指標相同。對人畜有強烈的毒害、窒息、灼傷、刺激作用。其中有些還具有易燃、氧化、腐蝕等性質(zhì)。
第3類易燃液體
本類化學品系指易燃的液體、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(zhì)的液體,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。其閉杯閃點等于或低于61℃。
按閃點高低分為以下三項:
第1項低閃點液體
指閉杯閃點低于-18℃的液體 ;
第2項 中閃點液體
指閉杯閃點在-18℃至23℃的液體;
第3項 高閃點液體
指閉杯閃點在23℃至61℃的液體。
易燃液體具有以下一些特點:
高度易燃性
易燃液體的主要特性是具有高度易燃性,遇火、受熱以及和氧化劑接觸時都有發(fā)生燃燒的危險,其危險性的大小與液體的閃點、自燃點有關,閃點和自燃點越低,發(fā)生著火燃燒的危險越大。
易爆性
由于易燃液體的沸點低,揮發(fā)出來的蒸汽與空氣混合后,濃度易達到爆炸極限,遇火源往往發(fā)生爆炸。
高度流動擴散性
易燃液體的粘度一般都很小,不僅本身極易流動,還因滲透,浸潤及毛細現(xiàn)象等作用,即使容器只有極細微裂紋,易燃液體也會滲出容器壁外。泄漏后很容易蒸發(fā),形成的易燃蒸汽比空氣重,能在坑洼地帶積聚,從而增加了燃燒爆炸的危險性。
易積聚電荷性
部分易燃液體,如苯、甲苯、汽油等,電阻率都很大,很容易積聚靜電而產(chǎn)生靜電火花,造成火災事故。